
公告日期:2022-05-17
公告编号:2022-025
证券代码:833164 证券简称:琥珀股份 主办券商:东方投行
厦门琥珀日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小军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厦门琥珀日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999.9
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4 人,董事张捷因疫情原因缺席;
公告编号:2022-025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1 人,监事陈梅云、张春静因疫情原因缺席;
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4.公司财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原主办券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拟将其主办券商推荐业务整体迁移至其母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东方投行 100%股权,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为协助东方投行与东方证券办理前述业务转移事宜,公司与东方投行经充分沟通及友好协商,双方决定在东方证券取得主办券商推荐业务备案函之日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2.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999.9 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承接主办券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原主办券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拟将其主办券商推荐业务整体迁移至其母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东方投行 100%股权,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为协助东方投行与东方证券办理前述业务转移事宜,公司经与东方证券充分沟通及友好协商,决定聘请东方证券在其取得主办券商推荐业务备案函之后担任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2.表决结果:
公告编号:2022-025
同意股数 2999.9 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提交《公司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2.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999.9 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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