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21
证券代码:833165 证券简称:智科股份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广东智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 人,反对 0 人,弃权0 人,并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4
第三章 股份......4
第一节 股份发行......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10
第三节 股份转让...... 11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12
第一节 股东......12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1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4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6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21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20
第五章 董事会......31
第一节 董事......31
第二节 董事会......27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7
第七章 监事会......42
第一节 监事......42
第二节 监事会......43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6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6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7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38
第一节 通知......38
第二节 公告......39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9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9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51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53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43
第十三章 附则......43
广东智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智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非公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广东智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以发起设立的方式整体变更的股份有限公司;在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
册登记。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广东智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dong Chico Electronic Inc.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深海路 17 号瀚天科技城 A 区 7 号楼
二楼。邮政编码:52820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6267.40 万元(单位人民币元,下同)。
第六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永久。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
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
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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