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25 19:26:25 股吧网页版
国航远洋: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航远洋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5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福 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航远洋”、“发行人” 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对国航远洋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航远洋海运(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航天津”)作为拟和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民生航昌(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航昌”)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标的物为“国远 18”“国远 20”“国远 22”三艘船舶,具体情况如下:

(1)国航天津以“国远 18”为标的物拟和民生航昌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赁 本金为人民币 8800 万元/艘,租赁期限 84个月。

(2)国航天津以“国远 20”为标的物拟和民生航昌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本金为人民币 8800 万元/艘,租赁期限 84个月。

(3)国航天津以“国远 22”为标的物拟和民生航昌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本金为人民币 8800 万元/艘,租赁期限 84个月。

上述业务相关的租赁利率、租金及支付方式、费用等融资租赁相关的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为准。

以上融资租赁业务由公司实控人王炎平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并由公司提供担保。上述融资租赁业务均属于《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四项议案项下的融资计划内。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豁免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

公司实控人王炎平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系关联交易,鉴于公司为单方受益方,根据《北京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 7.2.11 条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该关联交易豁免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

(三)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4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回避 2 票,关联董事王炎平、王鹏回避表决。上
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前,公司已将相关材料递交独立董事审阅,独立董事召开第十一次专门会议,应出席 3 名独立董事,实际出席 3 名独立董事,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预计
2024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公司 2024 年计划融资总额为人民币36.95 亿元,该融资计划包括由本公司、本公司控股的子公司以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所控股的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新增各类贷款或其他融资额度人民币 35.45 亿元,商业票据(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贴现或福费廷额度人民币 1.5 亿元以及与融资相关的抵押、质押、相互提供担保等事项。上述融资计划内的单笔融资实际发生时不再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
进行审议表决。授权期限自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有效。因此,《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及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适用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国航远洋海运(天津)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澳洲路 6262 号 202 室(东疆商秘
自贸 9515 号)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澳洲路 6262 号 202 室(东疆
商秘自贸 9515 号)

注册资本:100,000,000元

实缴资本:100,000,000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如适用):周金平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船舶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