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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16 19:53:39 股吧网页版
国航远洋: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16


证券代码:833171 证券简称:国航远洋 公告编号:2025-025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北证监管执行函〔2025〕3 号)

收到日期:2025 年 1 月 15 日

生效日期:2025 年 1 月 15 日

作出主体:北京证券交易所监管执行部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警示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 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 上市公司

团)股份有限公司

王炎平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 总裁

薛勇 董监高 财务总监

何志强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04 号、〔2024〕105 号、〔2024〕106 号、〔2024〕107 号)及北京证券交易所查明的事实,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存在如下违规行为:

1、2024 年 6 月 5 日公司收到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总部作出的《撤案决
定》,公司未及时履行临时报告信息披露义务;

2、2023-2024 年间公司或子公司向江苏海通海洋工程装备有限公司和芜湖造船厂有限公司分别发出选择船通知后,未及时履行临时报告信息披露义务;
3、2023-2024 年公司未披露公司或子公司与上海畅隆明航运有限公司、天津中安物流有限公司以及上海乐嘉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4、公司存在将 2022 年 17.74 万元管理费用跨期确认到 2023 年的情况;

5、2023-2024 年公司子公司存在为 4 家关联方代付物业费、电费(合计 14
万元)的情况;

6、2023 年公司及子公司存在部分管理费用(合计 187.43 万元)在未取得
相应结算单据的情况下进行支付,公司子公司存在 2023 年、2024 年将预付租房款给员工,再由员工支付给房东等内部控制缺陷情况;

7、2022 年至 2024 年,公司存在与关联方的部分基层员工人员共用、管理
混同以及替关联方代付物业费、电费等独立性不足的情况。
(二)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仲裁、重要合同进展情况,违反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试行)》(2024 年 4 月 30 日发布,以下简称《上市规则》(2024))
第 5.2.7 条、第 8.3.2 条,《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2023 年 8
月 4 日发布,以下简称《上市规则》(2023))第 5.2.7 条规定;未就关联交易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规则》(2024)第 7.2.5 条、《上市规则》(2023 年)第 7.2.5 条、《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2021

年 10 月 30 日发布,以下简称《上市规则》(2021))第 7.2.5 条的规定;内部控
制存在缺陷、独立性存在不足且未如实披露,费用确认、关联方等信息披露不准
确,违反了《上市规则》(2024 年)第 5.1.1 条,《上市规则》(2023 年)第 4.1.25
条、第 4.3.4 条、第 5.1.1 条,《上市规则》(2021 年)第 4.1.24 条、第 4.3.4
条、第 5.1.1 条的规定。上述情形构成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

董事长、总裁王炎平作为上市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
责,违反了《上市规则》(2024 年)第 1.5 条、第 5.1.2 条,《上市规则》(2023
年)第 1.5 条、第 5.1.2 条,《上市规则》(2021 年)第 1.5 条、第 5.1.2 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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