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远洋及相关责任人因信息披露违规收警示函
来源:财中社
财中社1月16日电国航远洋(833171)发布公告,近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因信息披露违规问题被出具警示函。具体违规事项包括未及时披露仲裁结果、未履行临时报告信息披露义务、未披露关联交易及管理费用跨期确认等。违规涉及的责任人包括公司董事长王炎平、财务总监薛勇及董事会秘书何志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司表示,此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时也不存在因本次处罚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对违规事项高度重视,并已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以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确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4年前三季度,国航远洋实现收入6.80亿元,归母净利润8186万元。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