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03
公告编号:2022-027
证券代码:833172 证券简称:明珠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玉溪明珠花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 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云南证监局关于对明珠股份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行政 监管措施决定书-云南证监局关于对明珠股份采取出具警示函措 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2 年 8 月 2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8 月 2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云南证监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出具警示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玉溪明珠花卉股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 挂牌公司
份有限公司 司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 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2-027
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1 年年度
报告。该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
会令第 191 号)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八条和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现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
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 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目前公司经营基本处于停业状态,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
司目前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 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人员将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云南证监局关于对明珠股份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6 号)
玉溪明珠花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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