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5
证券代码:833179 证券简称:南京试剂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南京化学试剂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南京化学试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一)回购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增强投资者信心以及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的积极性,使得公司股东、管理层和员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所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三)回购价格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
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15.41 元/股(原回购价格不超过 16.00 元/股,因实施 2024 年半年
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至 15.41 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四)拟回购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1,200,000 股,不超 2,4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比例为 1.5%-3.0%。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五)拟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根据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1,200,000 股,不超过 2,400,000 股,截至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日,公司已回
购股份 1,014,274 股,剩余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1,385,726 股,按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价格上限 15.41 元/股测算,预计剩余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2,135.40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实际情况为准。
(六)回购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和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回购:
(1)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披露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3、在集合竞价方式回购情况下,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回购实施预告,公告拟实施回购的时间区间,提示投资者关注回购机会。
4、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将加强对回购交易指令的管理,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合理发出回购交易指令,坚决避免发生“约定交易”、“变相定向回购”等违规情形。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 2024 年 6 月 13 日开始,至 2024 年 10 月 23 日结束,实际回
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100.00%,已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 2024 年 10 月 23 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竞价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 2,400,000 股,累计回购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00%,占公司拟回购数量上限的100.00%,累计使用资金人民币 33,391,885.64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回购股份最低成交……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