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7-22
公告编号:2021-015
证券代码:833182 证券简称:ST 万星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董事会
关于湖北万星面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湖北万星面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
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1 年 7 月 20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7 月 20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监管一部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湖北万星面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 万星),住所地:湖北省黄冈市武穴市工业园(薪孔路北)。
孙焕青,男,1965 年 3 月出生,时任公司 ST 万星董事长。
但恒夫,男,1987 年 3 月出生,时任公司 ST 万星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1-015
(一)涉嫌违规事实:
一、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事项
2020 年 9 月 29 日,武穴市人民法院对湖北万星面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ST 万星”)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武穴市支行因借款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做出判决,该诉讼涉案 金额 14,577,277 元,占挂牌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 51.34%,属于对挂牌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诉讼。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公
告及进展公告,直至 2020 年 10 月 14 日,ST 万星补充披露该诉讼判决结果。
2020 年 11 月 27 日,武穴市人民法院对湖北万星面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ST 万星”)与武穴市财政局因借款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做出判决,该诉讼涉案金额 11,006,961.79 元,占挂牌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 38.77%,属于对挂牌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诉讼。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公告及进展公
告,直至 2021 年 6 月 1 日, ST 万星补充披露该诉讼判决结果。
二、未及时披露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事项
2020 年 8 月 4 日,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于 2021 年 6 月 1 日补充披露
相关信息。
ST 万星未能及时披露上述重大诉讼,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
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时任董事长孙焕青、董事会秘书但恒夫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 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湖北万星面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孙焕青、但恒夫釆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公告编号:2021-015
你方应当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特此告诫你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我司将进一步釆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对于上述惩戒,我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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