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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9-14 15:38:21 股吧网页版
超凡股份: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14


公告编号:2023-042

证券代码:833183 证券简称:超凡股份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超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超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要约回购股份方案的
议案》,回购方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披露的《超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为:2023-038)。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及时披露通知情况。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在
《成都商报》上刊登《回购股份减资公告》通知债权人。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期间

2023 年 9 月 13日-2023年 10月 27 日,工作日 8:30-12:00、13:30-17:00 。
2、联系方式

公告编号:2023-042

联系地址:四川省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三街 199号 9 层

联系人:段川钰

联系电话:17761308562

联系邮箱:JudyD.duan@chofn.com

3、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超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9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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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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