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30
公告编号:2023-030
证券代码:833189 证券简称:达诺尔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达诺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及《江苏达诺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截至 2023 年 8 月 30 日,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第一个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相关情形,公司监事会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和《江苏达诺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即,2022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 12954.14 万元,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 2642.57 万元,未达到 2022 年度营业收入 1.33 亿或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净利润 3673 万元的业绩考核指标,不符合股权激励股份解除限售的条件。根据《激励计划》,股权激励对象张文巨等 4 人所持有的第一个锁定期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股,将由公司全部回购并注销。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相关议案通过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即可办理股权激励股份回购注销手续。
江苏达诺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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