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29
公告编号:2024-009
证券代码:833189 证券简称:达诺尔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达诺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限期间解除售条件部分成就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及《江苏达诺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截至 2024 年 3 月 28 日,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第二个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相关情形,公司监事会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和《江苏达诺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三次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即,2023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 13106.8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 560.72 万元,分达到以营业收入 1.53 亿元和净利
润 4224 万元为基础 ,根据 2023 年度营业收入完成率或 2023 年度净利润完成率进行
分档考核中(85%≤Am<90% 或 85%≤An<90%,X=45%)指标,符合股权激励行使权益的条件部分公司业绩指标,且满足个人业绩指标,取得了电子级双氧水、电子级氨水、电子级异丙醇生产装置建设安全生产许可证,也完成公司电子级双氧水、电子级氨水、电子级异丙醇达到金属离子<5ppt 的指标,同时不存在股权激励行使权益的条件约定的负面情形。根据《激励计划》,股权激励对象张文巨等 4 人所持有的第二个锁定期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股中的 55%,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相关议案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即可办理股权激励股份回购注销手续。
公告编号:2024-009
江苏达诺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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