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26
公告编号:2023-028
证券代码:833201 证券简称:ST 仁盈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杭州仁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
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了杭州仁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
行了审计,并于 2023 年 6 月 25 日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
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文号:立信中联审字[2023]D-1454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如审计报告中“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所述:“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期末货币资金 402,415.75 元,应收账款期末余
额大于本期收入金额且周转时间较长,流动负债合计金额超过流动资产合计金额人民币 25,093.01 元,净资产为 106,957.97 元,累计亏损 15,358,940.43 元。因本公司之股东同意在可预见的将来不催收本
公告编号:2023-028
公司所欠之款项,并就本公司在可预见将来所欠的款项到期偿还时提供一切必须之财务支援,以维持本公司的继续经营,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二、出具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十八条所述事项的披露;(二)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仁盈科技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
上述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事项对仁盈科技公司 2022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四、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是否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说明
仁盈科技公司的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事项不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
五、公司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公告编号:2023-028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6月26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公告》。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1、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财务报
表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2、本次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内容能够比较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3、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段落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所涉及的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说明。
杭州仁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6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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