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3-28
证券代码:833207 证券简称:中科生物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中科灵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北京中科灵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自查,就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自查情况如下:
1、本期经自查,发现 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司出售持股 95%的中科灵瑞(湛
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处置后公司期末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 2 户子公司均为100%持股,2021 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中列报期末少数股东权益 1,589,511.93元,当期少数股东损益 494,520.87 元、投资收益 165,364,518.51 元,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65,364,518.51 元、非经常性损益58,672,169.77 元,披露金额有误,本期对上述事项选择按照追溯调整法进行差错更正。
2、本期经自查,发现上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披露有误,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应为16,900,611.02 元,上期披露金额为 1,496,306.04 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应为 1,544,132.68 元,上期披露金额为 16,948,437.66 元,本期对上述事项选择按照追溯调整法进行差错更正。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3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
项说明的审核报告>》的议案。
2023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同意 3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的议案。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涉及业绩承诺,不涉及以前年度超额分配利润,不影响股票交易风险警示状态。
公司董事会认为:此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调整更正,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对会计差错的会计处理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要求和相关规定。此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调整更正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反映更为准确,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北京中科灵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3] 第005266 号)。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企业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
正、合理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
六、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前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复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要求,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前期会计差错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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