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4-28 15:37:13 股吧网页版
海欣药业: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28


证券代码:833211 证券简称:海欣药业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江西赣南海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9 日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3211 海欣药业 2023 年 5 月 1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江西海融律师事务所赖亚芬、刘凯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江西赣南海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了应尽的职责。报告对 2022 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 2023 年工作重点。
(二)审议《江西赣南海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了应尽的职责。报告对 2022 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 2023 年工作重点。
(三)审议《江西赣南海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披露的《江西赣南海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6)和《江西赣南海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7)。

(四)审议《江西赣南海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财务决算报告》

2022 年度的公司经营情况,指标完成较好,全面完成 2022 年度财务预算目
标。
(五)审议《江西赣南海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2022 年度公司当期实现的净利润为 29,907,223.25 元,依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企业会计政策》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122,424.02 元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 26,784,799.23 元,加上期初合并的未分配利润为 125,
616,108.02 元,扣除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实施的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
20,000,000.00 元,2022 年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 105,616,108.02 元。
2022 年拟向公司所有股东派发 20,000,000.00 元现金股利。按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00,000,000 为基数,每股派发 0.20 元(含税)。分配后,
公司尚余未分配利润 85,616,108.02 元,转入下一年度。
(六)审议《江西赣南海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财务预算报告》

结合 2022 年度的主要经营情况,公司拟定了《2023 年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单位,经董事会研究,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单位。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披露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