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6-15
公告编号:2022-012
证券代码:833212 证券简称:捷瑞流体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大连捷瑞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大连捷瑞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得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披露了《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由于披露信息有误,现对相关内容做如下更正。
一、更正内容
更正前:
一、 权益分派方案
2、 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
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
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0.3000000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
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更正后:
一、 权益分派方案
2、 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
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 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10%
公告编号:2022-012
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1.350000元 。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其它相关说明
除上述内容更正外,公告中的其它内容均保持不变。本公告与更正后的《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更正后)》同时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得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变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大连捷瑞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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