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27
公告编号:2024-006
证券代码:833212 证券简称:捷瑞流体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大连捷瑞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度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大连捷瑞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分别为杨英锦、郭艳,质量控制复核人为
李峻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大连捷瑞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公司于近日收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变更大连捷瑞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信息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变更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原委派李峻雄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由于审计工作安排的调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为白丽晗女士。
二、本次变更后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信息
公告编号:2024-006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白丽晗女士,2015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 1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 年 4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 1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4家次。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白丽晗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大连捷瑞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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