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27
公告编号:2023-026
证券代码:833213 证券简称:翼迈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安徽翼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条 公司设董事会,第一届董事 第一百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5会由郭春松、黄汉生、郭栋、宋广勤、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仇雪 5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对股东大
会负责。
第一百三十七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 第一百三十七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
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 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 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
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公告编号:2023-026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 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 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 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
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一届监事会由郭辉、余鑫、翟青龙 3
名监事组成,其中翟青龙为职工代表监
事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完善公司治理需要。
三、备查文件
《安徽翼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安徽翼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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