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1-1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汇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
一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东莞汇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金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东莞汇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2022 年度第四季度)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国金证券为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国金证券本期参与辅导的人员发生变化,调增杨万奇。
调增人员简历如下:
杨万奇,国金证券上海证券承销保荐分公司项目经理,具有 2 年投资银行从业经历,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了国地科技、国台酒业等 IPO 项目;参与吉峰科技(300022)的再融资以及多家拟上市公司的改制、辅导工作。
截至目前,参与辅导的人员包括:戴光辉、王展翔、赵学涛、吕文平、曾国鑫、连泽槟、杨万奇、林尚研、赵书娅。
该等人员为国金证券正式员工,均已经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为证券从业人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要求,能够胜任汇乐技术的上市辅导工作。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自2022年11月辅导备案以来,辅导工作小组持续对汇乐技术开展辅导工作。辅导工作小组通过集中办公、邮件、电话、即时网络通信等方式就辅导工作中的各项问题与辅导对象及其他中介机构积极沟通协调,开展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辅导工作小组进行了尽职调查相关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2、督促辅导对象建立健全公司财务会计管理体系,杜绝会计虚假;
3、督促辅导对象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和激励制度;
4、核查辅导对象在公司设立、改制重组、股权设置和转让、增资扩股、资产评估、资本验证等方面是否合法、有效,产权关系是否明晰,股权结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5、继续督促辅导对象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进行系统的法规知识、证券市场知识培训,使其掌握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知悉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制意识。
6、辅导工作小组进一步辅导公司梳理业务与技术,初步确定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7、辅导工作小组对公司主要客户和供应商进行实地走访及访谈,了解公司基本情况、行业模式、前景及公司的经营情况,持续核查公司与主要客户、供应商交易的真实性以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异常情况。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亦为本期辅导
的专业机构,参与了对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走访工作,以及日常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报告期内,辅导对象存在未为员工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经辅导工
作小组督促整改,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辅导对象的员工社保及住房公积金
缴纳比例均已经达到 95%以上。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验资报告及验资复核
辅导对象历次股本演变中,股份公司第六次(注册资本增至 2,968.0672 万元)、第八次(注册资本增至 3,401.0104 万元)、第九次(注册资本增至 3,553.8648万元)、第十次增资(注册资本增至 3,810 万元)尚未进行验资。
解决措施:为进一步确认公司的注册资本缴纳情况,国金证券提请辅导对象委托申报会计师对上述增资出具验资报告;并进一步对报告期内变更登记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进行复核,并出具复核报告。
2、国有股权设置批复
辅导对象的股东中,常州市金坛区产业创新发展私募基金有限公司系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全额间接出资并控制的企业,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属于国有股份。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令第 36 号)等相关规定,金坛创新应标注“SS”(国有股东)标识。
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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