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3-31
公告编号:2021-015
证券代码:833221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过仔细审阅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告编号:2021-015
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业务情况,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2021年度业务发展规划。
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战略发展需要,研究拟定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经核查,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
机构》议案的独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在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不具有关联关系,亦不具备其他利害关系,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工作要求。
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议案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认为2020年度内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开展,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未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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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认为该说明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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