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26
证券代码:833222 证券简称:基业园林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苏州基业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根据《关于开展挂牌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通知》(股转系统办发〔2021〕116 号)及相关安排,我公司就 2021 年度开展专项行动中的自查及自我规范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挂牌日期为 2015 年 8 月 10 日,属性为民营企业。
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季玉兰,实际控制人能够实际支配的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76.15%,实际控制人于创始阶段取得控制权。公司挂牌后,实际控制人共变化 0 次。
公司存在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为季玉兰,控股股东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76.15%。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他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股份被冻结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股权质押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控股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 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公司内部制度建设情况如下:
事项 是或否
对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业 是
务规则完善公司章程
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 是
建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是
建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是
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是
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是
建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是
建立承诺管理制度 是
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是
建立资金管理制度 是
建立印鉴管理制度 否
建立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否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未建立《印鉴管理制度》、《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公司已严格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业务相关要求,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在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方面不存在重大问题,在印鉴管理、内幕知情人管理方面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等情形。公司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择期设立相应制度。
针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存在未及时披露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收到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 苏
05 财保 226 号,冻结公司名下银行存款 3380 万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价值财产;
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 2021 年 11 月 26
日作出的〔2021〕中国贸仲京裁字第 3087 号仲裁决定书,仲裁如下: 公司支付苏州枫彩生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本金人民币 3200 万元及其利息人民币 365.4838 万
元并自 2021 年 3 月 27 日起至实际偿付借款之日止以人民币 3200 万元为基数按照年
息 2.7%的标准继续支付利息;公司承担本次仲裁所发生的律师费人民币 200000 元;公司承担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325337 元。
上述未及时披露事项均与公司与苏州枫彩生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借款纠
纷相关,仲裁决定书中涉及公司需要承担金额合计为 3,618.02 万元(不含利息),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为 17.94%。
公司经主办券商及时督促、指导,知悉上述违规事项后,立即对未及时披露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