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8
公告编号:2023-007
证券代码:833248 证券简称:中景橙石 主办券商: 恒泰长财证券
北京中景橙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中景橙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4月27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
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 2022 年不进行利润分配事项进行了审核,我
们一致认为: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业绩
成长性以及拓展业务所需资金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平稳运营所
做出的决策,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
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董
事会换届选举的提名及审议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相关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中,不
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二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符合《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
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中景橙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师海霞王芳
2023 年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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