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5-05
公告编号:2023-002
证券代码:833256 证券简称:永华光电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厦门永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因未能如期披露 2022 年度报告强制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强制停牌情况概述
(一)强制停牌事项类别
本次强制停牌事项类别为:
□重大事项 □重大资产重组
□向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 √未按要求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做市商不足两家
□其他强制停牌事项。
(二)强制停牌具体事由
因公司主要财务人员辞职且未聘请到财务人员,公司的财务账务没能及时处理好,导致审计机构进场后无法及时审计,审计报告不能按期出具。为确保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的质量及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公司经慎重研究后,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根据目前审计进度及年报编制的进展情
况,公司预计无法在 2022 年 4 月 28 日前(含)完成 2022 年年度报告的披露工
作,公司股票将于 2023 年 5 月 4 日被强制停牌。
二、停牌日期及预计复牌日期
本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5 月 4 日起停牌。
公告编号:2023-002
本次停牌事项不涉及其他证券产品。
三、后续安排
目前公司将尽快梳理财务报告,及时与审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积极配合审计机构尽快完成审计工作,并积极做好年报披露的其他准备工作。公司预计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 2022 年年度报告的披露工作。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挂牌公司出现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自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或改正的,全国股转公司将终止其股票挂牌。
若公司未能在 2023 年 4 月 28 日前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于 2023 年
5 月第一个交易日起停牌,至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后复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可能受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
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若公司未能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
公司存在被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无
厦门永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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