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01
证券代码:833256 证券简称:永华光电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厦门永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情况
公司是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已出具审计报告:□是 √否
(二) 预计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主要原因类别:
√缺乏必要的财务人员配合审计工作
因公司 2022 年搬迁至岛外工业区,原财务人员离职后新聘请的几个财务人员一直
不能稳定,导致 2023 年账务没能及时处理好,审计滞后进场,不能按期出具审计报告。为确保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质量及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公司经慎重研究后,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
(三) 申请主动终止挂牌意向及进展
公司是否拟申请主动摘牌:□是 √否
(四) 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2023 年 6 月 28 日
(五) 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做好配合支持工作,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所需的相关资料,同时敦促会计师事务所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审计进度,努力促使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尽快完成审计,并做到真实、准确。
公告编号:2024-001
二、 风险提示
若公司未能在 2024 年 4 月 30 日之前(含当日)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
存在被强制停牌的风险。若公司在 2024 年 6 月 28 日前(含当日)仍无法披露 2023 年
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咨询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人:康丽金;
2、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灌口南路 668 号;
3、电话:0592-5615860;
4、邮箱:dfcnyh@vip.163.com。
厦门永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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