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30
公告编号:2024-008
证券代码:833256 证券简称:永华光电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厦门永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厦门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措
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4 年 5 月 29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5 月 20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厦门永华光电科技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本公司
有限公司
夏庆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
康丽金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按期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4-008
(一)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该行为
不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夏庆国作为公司董事长,康丽金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决定对永华光电、夏庆国、康丽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良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行政监管措施未涉及到财务罚款,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正积极推进年报审计工作,争取尽快完成年报审计,在 2023 年 6 月 28
日前编制并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责任主体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公告编号:2024-008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5 号
厦门永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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