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2-10
公告编号 2023-014
证券代码:833262 证券简称:ST 奥神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江苏奥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薪酬考核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方案于 2023 年 2 月 8 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战略发展,激励公司董事长勤勉尽责,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公司董事长年度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责任原则:按从业经验、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基本年薪标准。
(二)绩效原则:绩效年薪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指标等相结合。
(三)统筹兼顾原则:薪酬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挂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长薪酬水平的确认及考核。
第四条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协助本方案的实施。
第五条 公司董事长年薪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
第六条 年薪为税前收入,包括需其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额,不包括其依据公司规定享有的津贴、补贴、福利等项目。
第七条 基本年薪按月发放。在发放基本年薪时,代扣代缴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八条 绩效年薪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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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兑现发放。
第九条 董事长薪酬均为含税薪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条 董事长领取薪酬按实际任职时间计算,在一个考核周期内任职不满一年的,根据其所任职务与任职时间分段计算。
第十一条 绩效年薪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指标进行考核兑现,公司年度经营指标根据公司《年度绩效考核方案》进行考核计分。
第十二条 绩效年薪兑现额=绩效年薪标准×(公司经营指标得分/100)。
第十三条 本方案中的薪酬仅指以货币形式发放的薪酬。
第十四条 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方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江苏奥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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