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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8-31 18:25:27 股吧网页版
金塔股份:湘财证券关于吉林省金塔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2)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8-31


湘财证券

关于吉林省金塔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湘财证券作为吉林省金塔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1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2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 否

风险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21 年半年度报告》,未能规范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9 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报送终止挂牌申请材料至今,公司未能披露《2017 年年度报告》、《2018 年半年度报告》、《2018 年年度报告》、《2019 年半年度报 告》、《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半年度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亦未能在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21 年半年度报告》。
2、主办券商人员已无法联系挂牌公司相关人员来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 2021 年 5 月 28 日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
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挂牌公 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应当在法定期限届满的次一交易 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之后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 次,直至相关情形消除或全国股转公司作出股票终止挂牌的决定。”全国股转 公司可能作出终止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三、 主办券商提示

1、公司存在不能按时披露《2021 年半年度报告》导致公司股票被终止挂
牌的风险;

2、湘财证券作为金塔股份的主办券商,已多次尝试联系公司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均未能得到回应。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鉴于公司存在前述风险,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湘财证券
2021 年 8 月 3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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