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1-17
湘财证券
关于吉林省金塔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湘财证券作为吉林省金塔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 否
挂牌风险
2 其他 新增被执行信息及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否
信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公司未按期披露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9 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报送终止挂牌申请材料至今,公司未能披露《2017 年年度报告》、《2018 年半年度报告》、《2018 年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20 年半年度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
截至本风险提示性公告披露日,公司未能披露上述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
2、经查询公开信息,公司存在新增被执行信息及新增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具体情形如下:
(1)新增被执行信息
案号:(2022)吉 0881 执 147 号
被执行人名称:吉林省金塔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标的:1,078,268 元
执行法院:吉林省白城市洮南市人民法院
立案日期:2022 年 1 月 10 日
最新程序进展:首次执行
(2)新增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失信被执行人:吉林省金塔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杨茂义、王影
执行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0〕中国贸仲京裁字第 1622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立案日期:2021 年 3 月 8 日
案号:(2021)京 02 执 427 号
涉案金额:301,449,644.29 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根据 2021 年 5 月 28 日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
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挂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应当在法定期限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之后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关情形消除或全国股转公司作出股票终止挂牌的决定。”全国股转公司可能作出终止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公司未按期披露相关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同
时,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湘财证券
2022 年 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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