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30
公告编号:2021-015
证券代码:833273 证券简称:蓝思种业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山东蓝思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1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准则,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
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按照上述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公告编号:2021-015
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议案。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应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应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无需追溯调整。
六、备查文件目录
《山东蓝思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山东蓝思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山东蓝思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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