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18
公告编号:2024-023
证券代码:833282 证券简称:康达新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康达新能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东莞银行申请贷款补充担保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2023 年 11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拟以资产抵押向东莞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拟以公司土地东府国用(2007)第特 130 号、房地产粤房地权证莞字第 1800536472-74号进行抵押,以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剑山先生、股东沈沉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融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买/卖押汇、贴现、保函等。(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授信期限、担保方式以公司最终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因后期与银行磋商,上述“同意拟以公司土地东府国用(2007)第特 130号、房地产粤房地权证莞字第 1800536472-74 号进行抵押,以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剑山先生、股东沈沉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变为“同意拟以公司土地东府国用(2007)第特 130 号、房地产粤房地权证莞字第 1800536472-74 号进行抵押,以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剑山先生、股东沈沉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除上述变更,其他事项不变。
二、会议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 年 7 月 1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东
莞银行申请贷款补充担保方式的议案》,审议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23
三、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该银行贷款担保方式补充事项是公司日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康达新能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文件》
康达新能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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