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9
公告编号:2024-059
证券代码:833290 证券简称:瑞立达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东莞市瑞立达玻璃盖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10 月 17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10 月 17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出具一审判决书【(2024)
闵 0303 民初 5881 号】;
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出具二审判决书【(2024)
闵 03 民终 607 号】。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东莞市瑞立达玻璃盖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建军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2、 被告一
公告编号:2024-059
姓名或名称:福建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剑芳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3、 被告二
姓名或名称: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爱武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原告与被告一于 2020 年 11 月开始合作,向被告一提供货物,截至开庭审理
之日,被告一尚有 4,474,705.28 元货款尚未支付。被告二系被告一唯一股东,应对被告一的案涉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一、判令福建合力泰公司向瑞立达公司支付货款 5474705.28 元及以该款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年利率 3.45%)1.5 倍计算的利息;
二、 判令福建合力泰公司向瑞立达公司支付财产保全申请费 5000 元;
三、判令合力泰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出具一审判决书【(2024)
闵 0303 民初 5881 号】,判决结果如下:
一、福建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东莞市瑞立达玻璃盖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4474705.28元及以该款为基数自2023年10月 17 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 5.175%计算的利息;
二、福建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东莞市瑞立达
公告编号:2024-059
玻璃盖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财产保全申请费 5000 元;
三、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二审情况
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出具二审判决书【(2024)
闵 03 民终 607 号】,判决结果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执行情况
申请执行中。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系公司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对改善公司现金流有积极意义,不会对公司资金造成不利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后续事项,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民事判决书》【(2024)闵 0303 民初 5881 号】;
2、《民事判决书》【(2024)闵 03 民终 607 号】。
公告编号:2024-059
东莞市瑞立达玻璃盖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