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22
公告编号:2024-066
证券代码:833290 证券简称:瑞立达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东莞市瑞立达玻璃盖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口头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东莞市瑞立达玻璃盖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
收到日期:2024 年 11 月 22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11 月 22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口头警示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东莞市瑞立达玻璃盖板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胡家达 董监高 董事长
何淼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司未能及时披露信息,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4-066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2024 年 6 月 19 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受理瑞立达与东莞泰岳先进材料有
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 2,176,932.97 元;2024 年 7 月 1 日,东莞市
第一人民法院受理瑞立达与抚州联创恒泰光电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涉案金
额 3,328,378.34 元;2024 年 7 月 8 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受理瑞立达与深
圳市触尔发新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 2,985,314.67 元;2024年 8 月 8 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受理瑞立达与东莞市精诚荣电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 2,610,216.45 元。上述诉讼涉及金额合计 11,100,842.43元,占瑞立达 2023 年净资产的比例为 58.10%。瑞立达未及时披露上述重大诉讼,
后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补充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瑞立达未能及时披露重大诉讼的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时任董事长胡家达、董事会秘书何淼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现委托挂牌公司瑞立达的主办券商国金证券,向你方转达以下自律监管措施:对瑞立达、胡家达及何淼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公告编号:2024-066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诚恳接受此次口头警示并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公司将督促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信息披露规则》《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及相关规定的学习,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东莞市瑞立达玻璃盖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
东莞市瑞立达玻璃盖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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