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0
公告编号:2023-004
证券代码:833300 证券简称:利树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福建利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情况
公司是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已出具审计报告:□是 √否
(二) 预计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主要原因类别:
√其他
公司尚未完成年度审计及《2022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预计无法在 2023 年 4 月 28
日披露《2022 年年度报告》。
(三) 申请主动终止挂牌意向及进展
公司是否拟申请主动摘牌:□是 √否
(四) 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2023 年 6 月 30 日前
(五) 应对措施
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准确性与完整性,公司预计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22 年
年度报告,期间公司将与主办券商、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和积极配合。
公司对延期披露年报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二、 风险提示
公告编号:2023-004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若公司未能在 2023 年 4 月 28 日(含
4 月 28 日)之前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强制停牌的风险。如公司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含 6 月 30 日)前仍无法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强制终
止挂牌的风险。公司对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三、 咨询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利树股份董秘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9-3699925
邮箱地址:fjlsgfyxgs@163.com
福建利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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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