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833300 证券简称:利树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福建利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股东大会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同一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 15: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 15:00—2024 年 5 月 15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3300 利树股份 2024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福建辉华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
(七)会议地点
福建省建瓯市中国笋竹城 D 区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请各位股东审议公司《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请各位股东审议公司《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已编制完成,具
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2023-005)。
(四)审议《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请各位股东审议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 2023 年年度不分配利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财务报表,2023 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52,751,633.33 元,由于公司资金紧张,中建投、中行等大额诉讼判决无法履行,公司 2023 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
(六)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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