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9
公告编号:2023-038
证券代码:833301 证券简称:亚迪纳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浙江亚迪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3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本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其中“关于单
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本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其中“关于单
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告编号:2023-038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无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亚迪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2、《浙江亚迪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浙江亚迪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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