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21
公告编号:2024-019
证券代码:833303 证券简称:恒光科技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云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公告的补发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1、2023 年 7 月 1 日公司与股东张茂涛签订办公室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 2023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租金为人民币 50,000.00 元。
2、2023 年公司与昆明恒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合同
金额共计 485.01 万元。2023 年已执行的采购金额为 26.31 万元。
3、2023 年公司与昆明汇恒智能机电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
合同金额共计 72.35 万元。2023 年该采购合同已全部执行完毕。
张茂涛为本公司董事长及股东;昆明恒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娜为本公司董事、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本公司董事长张茂涛的女儿;昆明汇恒智能机电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勇为本公司股东,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工作人员疏忽,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未及时履行会议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对其进行了补充确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规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联交易的公告(补发)》(公告编号: 2024-018)。
对于未及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规定信息披露平台进行信息披露及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将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相关管理工作,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特此公告!
云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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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