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33
证券代码:833303 证券简称:恒光科技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云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李皕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公司原董事宗云先生由于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董事会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现提名李皕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任期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李皕,男, 1991 年 11 月 10 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2014 年 7 月毕业于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园林工程技术专业。2017 年 9 月至 2024
年 1 月任职于昆明宿木商贸有限公司,担任销售总监;2024 年 2 月在昆明宿木设计工
程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
公告编号:2024-033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云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云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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