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2
公告编号:2024-023
证券代码:833305 证券简称:万仕隆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宁夏万仕隆冷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及整改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资金占用情况说明
2024年6月12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晓华向公司借款400万元,
陈晓华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全额偿还公司 400 万元。陈晓华向公司借
款的原因为:陈晓华为公司在宁夏银行永康支行的贷款做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银行在年度评级授信时对陈晓华个人账户流水有一定金额的要求,故公司向陈晓华支付该笔款项用于银行年度评级授信,评级授信完成后,该笔款项全额转回公司账户。
2024 年 1 月 19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晓华向公司借款 6 万元用
于缴纳乌兰察布应急管理局的处罚,陈晓华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全额
偿还 6 万元。
2024 年 1 月 19 日,公司监事杨青学向公司借款 5 万元用于缴纳
乌兰察布应急管理局的处罚,杨青学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全额偿还 5
万元。
截至 2024 年 8 月 22 日,上述资金占用均已进行了偿还,公司不
存在资金占用余额。
二、资金占用处置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占用资金已全额偿还完成,资金占用情形已消除。上述资金占用行为,未对公司经营和发展造成重大损害和影响。
三、后续规范措施
1、公司加强对防范资金占用的相关制度的学习,严格遵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则,从制度上有效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的行为,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2、进一步加强财务部门的监督职能,关注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控制、预防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
3、公司积极组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对《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进行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合规意识,杜绝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保证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宁夏万仕隆冷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