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15
公告编号:2023-033
证券代码:833310 证券简称:仁新科技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新科技”或“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仁新科技拟向成都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州支行(以下简称“成都农商银行”)申请人民币 1,000 万元额度的银行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该笔贷款担保方式如下:(1)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胡亚春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都泰资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贷款、担保事宜最终以各方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
回避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下列关联交易时,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接受担保等。因此,本议案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关联董事无需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公告编号:2023-033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成都泰资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丽春镇白鹤社区四组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丽春镇白鹤社区四组
注册资本:5,000,000.00 元
主营业务:高新技术设备研发、设计、制造,科技成果开发、转让,汽车拆解设备的开发、制造,废旧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废旧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回收处理再利用与废旧电器电子产品拆解设备的制造,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的制造;有色金属、贵金属提炼技术开发及设备的制造,销售本公司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胡亚春
控股股东: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胡亚春
关联关系:成都泰资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胡亚春
住所:浙江省新昌县镜岭镇黄岙村
关联关系:胡亚春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 48.99% 的股份。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泰资科技有限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胡亚春先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前述担保不存在其他未列明的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3-033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仁新科技拟向成都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州支行申请人民币 1,000 万元额度的银行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该笔贷款担保方式如下:(1)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胡亚春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都泰资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贷款、担保事宜最终以各方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上述关联交易为偶发性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是合理、必要和真实的。该关联交易有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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