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18
公告编号:2023-056
证券代码:833310 证券简称:仁新科技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贷款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州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借款。具体如下:借款金额 1,000 万元,借款期限 12 个月,本笔借款由子公司八达磨抛材料(四川)有限公司以其位于彭州市天彭镇光明村 4 社的土地和房屋【不动产权编号:川(2016)彭州市不动产权第 0000004 号】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由子公司仁新设备制造(四川)有限公司和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胡亚春先生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上述贷款及担保事宜最终以各方签署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为准。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3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
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回避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下列关联交易时,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接受担保等。因此,本议案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关联董事无需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公告编号:2023-056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胡亚春
住所:浙江省新昌县镜岭镇黄岙村
关联关系:胡亚春先生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持有公司 49.308%的股份。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胡亚春先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前述担保不存在其他未列明的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胡亚春先生无偿为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的 1,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上述关联交易为偶发性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是合理、必要和真实的。该关联交易有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3-056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且不会对其他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
六、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