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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4-21 16:23:47 股吧网页版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石头造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2021/04/21)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4-21


中信华南

关于广州石头造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中信华南作为广州石头造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公司及关联方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2 涉及重大未决诉讼仲裁 否

3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风险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被出具限消令且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曾聪、贵州石头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被出具限制消费令(2021)粤 0606
执 2894 号、(2021)沪 0101 执 1378 号;

(2)曾聪、广州石头造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出具限制消费令(2021)粤 0112 执 2595 号。

上述事项基于至2021年03月31日主办券商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悉,除此之外,主办券商未发现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其他被出具限消令且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2、涉及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黔 0102 财保 31 号,申请人
贵州省工业及省属国有企业绿色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贵州石头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石头造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黔南东升发展有限公司、曾
聪诉前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人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依法查封、查控、冻结被申请人贵州石头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石头造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黔南东升发展有限公司、曾聪名下价值 20,117,886.67 元财产。公司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事项基于至 2021 年 03 月 31 日主办券商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除
此之外,主办券商未发现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其他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3、预计公司不能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

公司原定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2020 年年度报告》,截至本公告日,主办券商未收到公司 2020 年年报相关事前审查文件。经与公司沟通,因持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公司资金紧张,暂未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困难,员工流动性大,没有配备足够的财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导致公司 2020 年
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受到很大程度影响,公司预计无法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含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但公司预计能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
前(含 2021 年 6 月 30 日)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存在无法按期披露年报
的风险。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1、截止本风险提示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未补充披露新增限消令的相关公告
2、截止本风险提示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未补充披露涉及重大未决诉讼仲裁公告。

3、截止本风险提示公告发布之日,公司仍未完成年报审计及编制等工作。三、 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被出具限消令,对公司正常经营、财务状况及公司形象均具有负面影响。根据全国股转公司《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题答》的有关规定,实际控制人的董监高任职资格将受到影响。

2、公司未及时披露涉及诉讼仲裁公告,存在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3、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股转系统办发〔2020〕152 号)等
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能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年度报告,公司的股票将于
2021 年 5 月第一个交易日被停牌。若公司无正当理由未能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受到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
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若公司未能在 2021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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