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11-14 19:20:23 股吧网页版
宏商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1-14


证券代码:833316 证券简称:宏商科技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深圳市宏商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现场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1 月 29 日 10:00-12: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3316 宏商科技 2022 年 11 月 2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工业城锦龙大道 8 号深圳市宏商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公司将进行第六届董事会的选举,经公司股东推荐,现提名周云、钟晓光、马洁、周宜东、马超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参加董事会换届选举,新选举的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经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各提名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二)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正常运行,公司将进行第六届监事会的选举,经公司股东推荐,现提名杨远明、肖佰庆为第六届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参加监事会换届选举,新选举的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各提名监事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三)审议《关于修改<深圳市宏商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证券法》要求及公司治理需要,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的关联交易等条款,完善公司章程内容。
(四)审议《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要求及公司治理需要,对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相应条款进行完善。
(五)审议《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六)审议《关于新增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广东安普宏商电气有限公司购买EPDM 插拔式电缆附件产品等,预计新增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 万元(含税)。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三);
上述议案存在累积投票议案,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