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17
证券代码:833316 证券简称:宏商科技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深圳市宏商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7 日 10:00-12: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3316 宏商科技 2023 年 5 月 1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的两名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工业城锦龙大道 8 号深圳市宏商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周云先生代表董事会汇报《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肖佰庆代表监事会汇报《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 2022 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2022 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 2023 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2023 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23] 0012790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
润为人民币 146,077,312.37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30,807,501.45元。公司拟决定按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2.40 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共向股东预计分派现金红利人民币 18,000,000.00 元。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
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六)审议《关于审议 2022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要求,组织编制完成了 2022 年度报告和 2022 年度报告摘要,对公司 2022 年经营情况及会计数据、管理层分析、重要事项等进行了总结,并对 2023 年经营计划进行了概述。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由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自然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代理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持个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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