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11
证券代码:833324 证券简称:迪赛新材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武汉迪赛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月 1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5月 30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陆飚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高管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针对本次股票发行,公司实际控制人陆飚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陆飚、严国建、陈高清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武汉迪赛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的《武汉迪赛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4-06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册股东不享有本次定向发行优先认购权的议案》1.议案内容:
本次股票发行属于发行对象确定的定向发行,针对本次发行的股份,公司拟对现有在册股东不做优先认购安排,即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针对本次股票发行,公司决定与本次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约定认购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定向发行的股票,该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在股票发行相关事宜获得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且取得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同意本次定向发行的函后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股票需履行相关备案、报批程序,为此,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有关本次股票发行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具体制定和实施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准备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文件、材料;
2、签署、批准与本次发行股票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协议及合同,并具体负责本次定向发行工作备案工作;
3、本次股票发行需向监管部门递交所有材料的准备、报审工作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新增股份登记工作;
4、聘请参与本次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行的中介机构并决定其专业服务费用;
5、在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6、办理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7、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本次定向发行股票方案做出非重大调整。
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批准本项授权之日起 12 个月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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