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7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迪赛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股票定向发行合法合规性的
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二〇二四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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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释 义 ......1
正 文 ......5
一、 关于本次定向发行主体合法合规性的意见......5
二、 关于发行人公司治理规范性的意见......7
三、 关于本次定向发行是否需要履行注册程序的意见......8
四、 关于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合法合规性的意见......8
五、 关于发行对象是否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意见......9六、 关于发行对象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是否存在股权代持及是否属于
单纯以认购股份为目的而设立的持股平台的意见......11
七、 关于本次定向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性的意见......12
八、 关于本次定向发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性的意见......12
九、 关于本次定向发行相关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合法合规性的意见......15
十、 关于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票限售安排合法合规性的意见......17
十一、 关于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内控及管理制度合法合规性的意见......17
十二、 律师认为应当发表的其他意见......21
十三、 结论......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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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除非本法律意见书中另有所说明,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发行人、迪赛新材、公司 指 武汉迪赛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黄石国鑫、发行对象 指 黄石市国鑫新动力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迪赛鸿鼎 指 湖北迪赛鸿鼎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本次定向发行、本次发行 指 发行人向黄石国鑫定向发行不超过 546.4480 万股(含
546.4480 万股)股票的行为
《定向发行说明书》 指 《武汉迪赛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
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
公司与本次发行对象签署的《武汉迪赛环保新材料股
《股票认购合同》 指 份有限公司与黄石市国鑫新动力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之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
陆飚与本次发行对象签署的《武汉迪赛环保新材料股
《股票认购合同之补充协 指 份有限公司与黄石市国鑫新动力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议》 业(有限合伙)之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之补充
协议》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大会 指 武汉迪赛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武汉迪赛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武汉迪赛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 《武汉迪赛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
《公众公司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定向发行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
《公司治理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
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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