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7-19
公告编号:2021-022
证券代码:833325 证券简称:ST 华晟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华晟世纪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事务所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律师事务所变更情况
华晟世纪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事务所原定为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出席律师为莫成哲律师。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由于合作关系调整,经公司管理层决定,公司更换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席律师为吕锐、安国良律师。
二、变更律师事务所审议
本次变更见证律师事务所不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无需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新任律师事务所的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6 号周大福金融中心(K11)15 层【07-
12】单元
四、变更律师事务所的影响
此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事务所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工作造成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华晟世纪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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