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8-23
公告编号:2021-029
证券代码:833325 证券简称:ST 华晟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华晟世纪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纪律处分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华晟世纪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1 年 8 月 21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8 月 20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华晟世纪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住所
地: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 号院 8 号楼 16 层 1602C。
吴燕江,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 。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1-029
(一)涉嫌违规事实: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
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 第 1.4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吴燕江未能忠 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和《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业务规则》第 6.2 条、6.3 条和《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八条、第
六十九条的规定我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华晟世纪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 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吴燕江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自律监管措施未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自律监管措施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对全国股转公司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决定高度重视, 将按照《业务规则》、《公司治理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规范公司治理、诚实守信、 规范运作。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今后公司将进
公告编号:2021-029
一步健全内控制度,加强公司全员对相关业务规则及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 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依法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更积极的态度做好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已进行了整改。公司已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披露了 2020 年年度报告
等相关公告。
(二)整改情况
公司已进行整改。公司已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补充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
等相关公告。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华晟世纪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 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1]307 号)
华晟世纪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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