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3-29 18:55:27 股吧网页版
爱夫卡: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29


证券代码:833331 证券简称:爱夫卡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市爱夫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开经第三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决
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发出,满足召
开年度股东大会应提前 20 天通知的要求,会议通知以公告形式发出,符合公 司章程约定的通知形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6 日上午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3331 爱夫卡 2024 年 4 月 1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七)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 3025 号创意大厦 8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3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4-002)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1)。
(二)审议《关于 2023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 202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关于 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 2024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4 年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3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 告编号:2024-007)。
(七)审议《关于预计 2024 年年度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3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3)。
(八)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了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从实际出发,决定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
配。
(九)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3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8)。
(十)审议《关于深圳市爱夫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关于深圳市爱夫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的专项说明。

(十一)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董事会提名姚勇、孔艳惠、蒲儒臻、龙红琼、迟善学、程兵兵、张竞坤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上述 7 位候选人的提名经股东大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