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8
证券代码:833338 证券简称:康爱生物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北京康爱瑞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康爱瑞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
行使职权,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
有效、合法,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康爱瑞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特编制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股东大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
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权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
决定某一日为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结束时登记在册的股东为公司
股东。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性质和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
规则的规定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股东依其持有的股份数额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范围内行使
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第五条 股东大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应当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
定确定。
第六条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情况;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工作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工作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审议批准本规则第七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单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0%、累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重大资产
购买、出售、置换、投资等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 5%以上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上
的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
(十五)审议批准单笔贷款金额超过 1000 万、一年内累计贷款金额超
过 5,000 万元的事项;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七)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八)对回购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十九)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决议的其
他事项。
第七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的 30%的担保;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