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30
公告编号:2023-024
证券代码:833341 证券简称:贵交科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贵州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纪律处分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定书《关于给予贵州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2023】25 号)
收到日期:2023 年 6 月 28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6 月 26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贵州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不适用
有限公司
重庆市公路工程(集团)股份 其他(原控股股东) 原控股股东
有限公司
魏璐 董监高 时任董事长
冉彩和 董监高 时任财务负责人
陈红锋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资金占用违规。
公告编号:2023-024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15 年至 2019 年,贵交科通过无关联的第三方重庆惠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
公司、重庆侨森建材有限公司为原控股股东重庆市公路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公路)提供借款,构成资金占用。2015 年至 2019 年日最高余额分
别为 33,000,000 元、28,500,000 元、29,500,000 元、29,500,000 元、18,500,000
元,分别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2.27%、22.96%、17.20%、14.29%、8.36%。
截止 2023 年 4 月,前述资金占用余额为 1,450 万元。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贵交科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
司监督管理办法》 ( 2013 年 12 月 26 日发布实施)第十四条的规定,同时未及时
披露相关情况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四十六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17年 12 月 22 日发布)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构成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
原控股股东重庆公路未保证挂牌公司独立性,占用公司资金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4.1.4 条的规定,构成资金占用违规。
时任董事长魏璐、董事会秘书陈红锋、财务负责人冉彩和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1.5 条的规定,对任期内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给予贵交科、重庆公路、魏璐、冉彩和、陈红锋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3-024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本次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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