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833341 证券简称:贵交科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贵州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贵州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第一章 目的及原则
第一条 为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
学决策能力,保证董事会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议决策事项遵循以下原则:
(一) 独立审慎
(二) 客观公正
(三) 科学民主
(四) 程序合法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八)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 决定公司经营管理机构、子分公司的设置;
(十)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
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制度、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十二) 制定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 向股东大会提请聘用或解聘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 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 议事范围
第四条 董事会就下列范围的决策事项进行审议:
(一) 审议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和具体投资项目;
(二) 审议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报经股东批准;
(三) 审议公司的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报经股东批准;
(四) 审议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报经股东批准;
(五) 审议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六) 审议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和具体投资项目;
(七) 审议公司下列投融资项目、重大资产处置、大额资金使用事项:
1.固定资产投资及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投资,特别重大的投资项目须按照有关规定报经股东批准;
2.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单项资产净值的处置方案;
3.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
(八) 审议公司关联方交易年度计划;
(九) 审议公司经营管理机构、子分公司的设立和撤销;
(十) 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下列事项:
1.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
2.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3.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董事会秘书;
(十一) 审议公司的基本制度;
(十二) 审议公司章程草案和公司章程的修订草案;
(十三) 审议公司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事项;
(十四) 审议聘用或者解聘除股东会聘请外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 听取、审议总经理的工作报告,监督检查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十六) 决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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